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菌落计数中的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19-11-25      阅读:7088
  菌落是指细菌在固体培养基上生长繁殖而形成的能被肉眼识别的生长物,它是由数以万计相同的细菌集合而成。当样品被稀释到一定程度,与培养基混合,在一定培养条件下,每个能够生长繁殖的细菌细胞都可以在平板上形成一个可见的菌落。
 
  菌落计数中的注意事项:
 
  1、到达规定培养时间,应立即计数。如果不能立即计数,应将平板放置于0-4℃,但不得超过24h。
 
  2、计数时应选取菌落数在30-300CFU之间的平板,若有二个稀释度均在30-300CFU之间时,按国家标准方法要求应以二者比值决定,比值小于或等于2取平均数,比值大于2则其较小数字(有的规定不考虑其比值大小,均以平均数报告)。
 
  3、若所有稀释度均不在计数区间。如均大于300CFU,则取高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如均小于30CFU,则以低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乘稀释倍数报告之。如菌落数有的大于300CFU,有的又小于30CFU,但均不在30-300CFU之间,则应以接近300CFU或30CFU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如所有稀释度均无菌落生长,则应按小于1乘以低稀释倍数报告之。有的规定对上述几种情况计算出的菌落数按估算值报告。
 
  4、不同稀释度的菌落数应与稀释倍数成反比(同一稀释度的二个平板的菌落数应基本接近),即稀释倍数愈高菌落数愈少,稀释倍数愈低菌落数愈多。如出现逆反现象,则应视为检验中的差错(有的食品有时可能出现逆反现象,如酸性饮料等),不应作为检样计数报告的依据。
 
  5、当平板上有链状菌落生长时,如呈链状生长的菌落之间无任何明显界限,则应作为一个菌落计,如存在有几条不同来源的链,则每条链均应按一个菌落计算,不要把链上生长的每一个菌落分开计数。如有片状菌落生长,该平板一般不宜采用,如片状菌落不到平板一半,而另一半又分布均匀,则可以半个平板的菌落数乘2代表全平板的菌落数。
 
  6、当计数平板内的菌落数过多(即所有稀释度均大于300CFU时),但分布很均匀,可取平板的一半或1/4计数。再乘以相应稀释倍数作为该平板的菌落数。
 
  7、菌落数的报告,按国家标准方法规定菌落数在1-100时,按实有数字报告,如大于100时,则报告前面两位有效数字,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计算。固体检样以克(g)为单位报告,液体检样以毫升(ml)为单位报告,表面涂擦则以平方厘米(cm2)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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